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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1日起 门诊诊查费纳入医保统筹报销

发布时间:2024-03-20 18: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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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消息,自 3月1日起,将对我省部分门诊诊查费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政策进行调整。


此次调整将一般医师、主治医师、副主任医师、主任医师、省级知名专家、国家级知名专家门诊诊查费医保支付类别调为甲类,纳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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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内诊查费医保支付标准按5元/次,省级知名专家10元/次,国家级知名专家20元/次确定。收费价格不高于医保支付标准的,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各统筹地区规定比例支付;收费价格高于医保支付标准的,医保支付标准以内的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,超出部分不予支付,由个人负担。这项政策的实施减轻了患者就医负担,便民利民,对门诊诊疗的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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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河中心医院医保科及时将政策调整通知到各相关部门,由门诊部、物价科、信息科各部门配合,在门诊一线内外科等诊室积极组织实施。